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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出台12条措施保障服务脱贫攻坚
来源:云南省沪滇合作促进会 时间:2018-01-30 浏览:1603
为进一步做好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管理服务水平。2017年12月23日,省公安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措施》从增强维护安全稳定保障脱贫攻坚的责任担当,提升治安安全领域致贫返贫问题防范的力度实效,强化公安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行动自觉,坚决完成好公安机关挂钩脱贫攻坚任务四个方面提出全省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的针对性措施。
一是着力维护我省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抓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落实,突出抓好安边、稳藏、反恐、禁毒等重点工作,切实筑牢西南边疆安全屏障,坚决守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底线,着力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推动我省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严防安全稳定问题影响干扰脱贫攻坚。
二是着力维护农村地区安全稳定。加快推进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社区警务战略,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管理服务水平,以农村地区普遍安全稳定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着力维护脱贫攻坚工作有序稳定。围绕贫困村、贫困人口和扶贫项目建设、扶贫政策实施等重点,加强各类苗头性信息及违法犯罪线索搜集研判,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对发生涉及扶贫对象、扶贫工作人员、扶贫项目、扶贫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快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严惩不贷,最大限度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四是着力防范不稳定致贫返贫问题。加强农村地区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犯罪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事件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政治稳定。
五是着力防范治安案事件致贫返贫问题。把握贫困地区治安特点,深入开展区域性、阶段性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雷霆行动”,坚决铲除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流氓地痞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农村“两抢一盗”、偷盗牲畜、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活动,从严打处制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等坑农害农犯罪行为,加大农村聚众赌博打击整治力度,坚决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
六是着力防范毒品致贫返贫问题。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大力推进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加强吸毒人员排查发现和摸底核查,严厉查处打击吸毒违法行为,强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分类分级管控吸毒人员,以防毒防致贫、脱毒保脱贫。深入贯彻落实省禁毒办、省扶贫办《关于加强禁毒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分类帮扶吸毒致贫人员,构建完善防毒治毒防贫脱贫工作体系,促进治毒脱贫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七是着力防范安全事故致贫返贫问题。健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大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加快推进全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2020年实现一般建制镇专职消防站100%达到二级标准;加强贫困地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设备器材配备和消防经费保障,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火灾抵御能力。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主要依托,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致贫救助机制。落实各项公共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农村地区危爆物品、行业场所、学校、旅游景点、民俗节庆活动等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八是提升公安户政管理服务水平。抓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全面解决我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防止因无户口问题无法脱贫。做好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应用的相关工作,为加强民生保障,落实精准扶贫、精准救助、低保政策等惠民举措提供基础支撑。
九是提升农村地区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等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完善服务机制,增加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推动基本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手机APP、服务公众号等模式,多方式、多渠道向农村社区延伸公安行政管理服务触角。88个贫困县、7232个贫困村属地公安局领导、派出所民警,定期走访贫困村、贫困人口,倾听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对公安工作的需求,问计于民,掌握治安动态,把握脱贫攻坚进展状况,及时跟进公安保障和服务工作。
十是建立辅警招录帮扶贫困人口就业机制。全省公安机关招录辅警人员时,对符合招录标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贫困人口。加强与扶贫等主管部门的协调,积极探索把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境地区的辅警、协管员、信息员、护边员等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经费保障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共同拓展经费保障渠道,建立针对贫困人口的就业培训、岗位供给合作机制,为贫困人口就业提供帮助。
十一是主动为贫困群众提供日常帮助。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对贫困户、脱贫对象实行“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费用减免等特殊优惠政策,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关怀、帮助,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十二是全力推进公安机关挂钩脱贫工作。把挂钩脱贫攻坚任务作为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不脱贫不脱钩,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深入“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确保公安机关挂钩点贫困户如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挂钩的贫困乡、村和贫困户如期脱贫出列。
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同志就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脱贫攻坚是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防止和杜绝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脱贫攻坚是长期任务,公安机关既要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帮助联系点按期脱贫,还要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职能做好重点服务保障工作,为脱贫攻坚工作保好驾护好航,为防止群众因治安、交通、火灾等事故和毒品等问题致贫返贫做出努力。三是厅警令部、挂转办要加大对12条措施的宣传力度。全省级公安机关、各警种结合实际,厅驻村扶贫工作队、有扶贫任务的单位和部门,以及贫困地区的基层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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