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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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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四项举措建实扶贫攻坚督查联动机制

来源:云南省沪滇合作促进会     时间:2017-05-02     浏览:412

云南省扶贫办围绕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工作责任的落实落地,全面建立了多点用力、同向发力的督查联动机制和抽查机制,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扎实推动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向纵深发展。 
       一、依托“互联网+”,创新监督方式。依托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以网站和手机APP为载体,与省纪委联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纪委联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常态化机制。每月开展随机抽查,第一轮抽查122个县(市、区)、929个乡(镇)、987个村、990个驻村扶贫工作队、2254户贫困户,发现问题140个,已整改到位72个,问责处理4人。2016年11月22日,汪洋副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这样的做法好,要总结推广。”2016年11月26日,《云南日报》头版和《中国扶贫》均对其进行宣传报道。 
       二、建立督查联动,全面督查巡查。一是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紧盯年度脱贫目标,聚焦层层加码、不实不准、滥用扶贫资金、内生动力不足、形式主义问题,云南省扶贫办领导小组组织开展5轮全面督查,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开展32次专项督查。云南省扶贫办采取“领导牵头、处室挂联、责任到人”的方式,实行责任制、常态化督导,完成2轮全面督查,整改6大类19个方面的问题。组织各地逐村逐户逐项排查年度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行业部门对岗对责对表排查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二是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抽调7名(纪检组两名)同志配合云南省纪委开展全省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对10个省级责任部门、16个州(市)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406个,梳理甄别出涉及执行纪律层面问题203个,查处违规违纪责任人158人,问责30个单位、296名领导干部,立案审查15人。三是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协同财政、审计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全程审计监督,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检查发现违纪违法案件46个,涉及资金3143万元,处理9人,审计整改2013年至2015年问题资金9932.85万元,党纪政纪处理处分14人次,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6项。四是严格考评考核。全省共抽调4427人组建213个考核组,检查考核了959个行政村4039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6504户非贫困户。开展第三方考核评估,委托有关大专院校对19个县(包括12个2016年脱贫摘帽县和7个年度非脱贫摘帽县)、177个预退出村、9215户预脱贫户的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三、构建协作机制,拓宽监督领域。一是云南省扶贫办与16个州(市)纪委监察局全面签订共同推进廉洁扶贫行动合作协议,在全省推广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和扶贫项目资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制,实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二是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基层占比较高、资金领取和兑现环节突出的问题,联合省检察院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成立各级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案件线索快速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和宣传教育警示机制。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发生在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51件204人,同比上升235.6%和325%,其中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77人,比例高达86.8%,构建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和贫困群众的监督。云南省纪委面向全社会公布省和16个州(市)纪委脱贫攻坚有关问题信访举报电话及邮箱。建立扶贫部门12137举报平台与检察机关衔接机制,收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可直接移送同级检察院依法审查办理。把扶贫开发纳入《金色热线》“保留节目”,每年组织全省扶贫系统上线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各级扶贫部门全部在门户网站设置举报栏,公布信访电话,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16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2件,办结18件;办理省直机关纪工委、国务院扶贫办12317等交(转)办件2件;收到《金色热线》投诉39件,全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制定《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实行常态化、规范化和进村入户的全面公开,把公示公告工作和贫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纳入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确保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不落空。
       四、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督促检查纳入重要日程、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并专门成立督查考评处,统筹协调、着力推进脱贫攻坚报告、督查巡查、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采取“领导牵头、处室挂联、责任到人、划片包干”的方式,全程督导各地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做到沉到基层、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2016年组织和配合开展各类督查、评估近50次,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针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反馈云南省2015年省级扶贫开发成效试考核结果和2016年脱贫攻坚督查情况的通知》、农工民主党中央《关于云南省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省委督查室《我省12个贫困县退出工作有序推进全部如期退出仍需努力》的督查调研报告、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关于2013年至2015年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报告》、省审计厅《关于12个脱贫摘帽县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情况综合分析报告》、省扶贫办委托第三方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评估报告,梳理甄别24类33项问题,制定4个问题清单,制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对标对表、挂账整改落实到位。